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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再夺命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09日
三个月之内,吉林和上海连发两起液氨泄漏恶性事故。问题并非是中国对液氨管理不严格,而是管理不科学、不严谨
2013年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内,消防员穿着防化服与面具处置灾难现场。刘行喆/CFP
《财新周刊》 记者 于达维 周群
 

  时钟接近2013年8月31日上午11点,在上海市宝山区丰翔路1258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翁牌公司),搬完几十吨南美白虾的小姜正在四楼上的宿舍睡觉。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他打开门发现,浓烟自楼下弥漫而来,液氨味道呛得人喘不上气,睁不开眼。

  他随即关上门,从四楼的窗户跳了下去。所幸下面是一楼的钢模板,他再从钢模板上跳至地面,只受了一点擦伤。

  此时他意识到,半个月前刚刚和他一起来的许多江苏连云港老乡,还在车间里。他说,当时车间中大概有四五十人,有个别是被氨气泄漏的冲击波冲到,当场死亡,“其他跑出来的,满脸是伤,有的在那边吐血。”

版面编辑:喻竹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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