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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广东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十年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16日
十年改革,进退起伏,凸显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复杂和艰难
2012年5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华邨业主在支持自助拆迁的签名本上签名。2011年7月,桂华邨的业主代表们向南海区的“三旧改造”办公室递交了一份函,申请对所在小区实施“自助拆迁”。卢汉欣/新华社
《财新周刊》 记者 李雪娜
 

  今年73岁的广东佛山石啃一村东村小组村民伦伯,尝到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甜头。

  今年初,他家对面的一块约80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以2亿元价格流转给佛山丽日集团。这一交易,将给伦伯一家五口带来80万元现金收益和每年10万元的分红。往年靠出租工业厂房,他们每年从这块地获得9000元钱分红。

  按照丽日集团开发规划,三年后这里将建起一座总建筑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项目。按照协议,32年之后,地上所有的物业无条件全部返还给村集体。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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