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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信托立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25日
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开闸,信托制度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相互分离,做到权属清晰、权责明确
《财新周刊》 记者 刘卓哲
 

  农村土地成为新的信托标的,信托将成为农民增加土地财产权利的金融工具之一,梦想已经照进现实。

  中信信托和北京国际信托(下称北京信托)分别于10月11日和11月7日,在安徽宿州和江苏无锡两地成立各自首单土地流转信托。“土地流转信托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中‘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正好契合。”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对财新记者表示。

  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农村土地改革是其中颇受瞩目的一条,在会前便有所透露,备受关注,引遐想无限。

版面编辑:喻竹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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