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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使生态追责可操作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9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2月23日
建立生态绩效审计与终身追责制度,可促使地方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这不仅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还需要有编织“恢恢天网”的能力
◎ 吕忠梅 | 文
 

  2013年初冬以来,弥漫大半个中国的雾霾警示着中国环境污染的范围和程度。雾霾背后是多年掠夺式开发利用资源带来的生态破坏、资源枯竭、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发展的重大矛盾、影响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障碍、威胁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隐患。

  面对严峻的挑战,中共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了“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系统要求,特别是明确提出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为解决中国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下了一剂“猛药”,对已深入骨髓的“GDP崇拜症”进行一场“刮骨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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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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