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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的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06日
《财新周刊》 记者 李雪娜

  郭玉国和弟弟郭玉庆从看守所出来,外面站满迎接的人。这是2013年12月19日,深圳冬日最阴冷的一天。判决书卷成筒状,紧紧握在郭玉国的右手里,上面有深圳中级法院的章和他摁的手印。鲜红的印泥,落在“无罪释放”几个字上面。

  2013年8月9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决:郭玉国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成立,数罪合并七年,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他的胞弟郭玉庆和另一人韦兴华也涉罪获刑。从2009年12月开始,郭玉国已在看守所被关押四年。此前他是江苏稳润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稳润)总经理,全国LED行业协会理事长。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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