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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土改内涵——专访刘守英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4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01日
不能陷入意识形态的争论,也不要陷入情绪化的争论,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最大问题就是现实、政策和法律之间怎么衔接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摄影:王攀
刘守英
 

专访 | 刘守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财新《中国改革》记者 | 汪苏 杜珂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制度改革做了全面部署,在政策上取得重大突破。但是,方案一公布,对“土改”的争议声四起。有人担心,新一轮土地改革允许农民承包经营权和农房抵押、担保,可能造成农民失地、失房、失权;也有人认为,有关方面对新“土改”政策的解读趋于“收势”,比如,只允许农民抵押、转让住房财产权,并未放行宅基地交易;把农地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只允许农地经营权的抵押、担保、转让。这些使人们对新一轮“土改”能以多大步伐、多大速度推进产生了疑虑。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争议新土改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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