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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PPP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4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01日
通过PPP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首先要选择有一定回报能力、运营中可产生现金流量的项目;对于经济回报能力较弱的项目,政府应该提供灵活的政策和有力度的激励措施
2013年4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签约仪式上众多商家和政府代表在签约。当日,“四川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投资合作洽谈会”在成都举行。东方IC
特约作者 贾康 曾晓安 孙洁
 

  近年来,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幅度攀升。为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决策层已提出增加债务信息透明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阳光举债”机制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等对策。

  除此之外,还有必要运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机制创新,针对适合项目选择性地适当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这一转变所带来的机制创新,伴随着非政府资金对于地方政府债的替换,并不会减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还会产生若干正面效应。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机制在治理地方政府债务方面的潜力可观。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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