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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征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2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02日 | 标签:P2P
央行征信系统将不是惟一的个人征信渠道,其自身也在从收费模式、机制保障、接纳新成员等方面做出改变
一旦个人征信牌照下发,中国的征信格局将发生里程碑式的改变。图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浙江分中心。龙巍/CFP
《财新周刊》 记者 李小晓
 

  按照2013年3月国务院下发《征信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2013年12月央行出台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国将允许开设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财新记者获悉,央行各地分行从4月起接受个人征信牌照申请,5月中旬已经结束申请工作,之后各分行会将申请汇总到央行总行进行受理。

  目前全国共有20家企业申请,其中北京有8家。业内人士预计首批牌照只有四五个。

  有权威业内人士表示,一旦个人征信牌照下发,中国的征信格局将发生里程碑式的改变。央行征信系统将成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市场化征信机构将百花齐放,成为市场有力的补充。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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