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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去产能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2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09日
目前已出现依靠市场化手段的尝试,未来化解产能过剩需更多改革形成长效机制
地方政府主要用行政手段去产能,缺乏足够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容易引发社会问题。蒙钟德/CFP
《财新周刊》 记者 于海荣
 

  尽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面临挑战,种种迹象显示,与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并称中国经济三大风险的产能过剩,其化解力度正在加码。

  5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地下达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任务,其中钢铁水泥行业的淘汰任务超出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分别增加170万吨和850万吨,其他行业任务量与去年相比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几乎同一时间,财政部也将2014年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支持重点确定为对钢铁、有色(含稀土)、建材、机械、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技术工艺落后、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小企业实施行政性关闭。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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