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员工持股计划等待创新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2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30日
缺乏税收优惠安排,回避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征求意见两年后,这次出台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政策增加了一些弹性
第一波员工持股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平安。2007年中国平安上市时,间接持股公司承诺三年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开始逐步减持。吴军/CFP
《财新周刊》 记者 蒋飞 刘卓哲
 

  距离上次征求意见已近两年,中国证监会于6月20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如果说两年前该政策初次露面时,多少带有“救市”的意味,这一回它却与当下时髦的改革标签“混合所有制”紧密联系在一起。

  值得肯定的是,证监会希望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监管者也借此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监管原则。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