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
金融学的创始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坚持把“金融资产”定义为:“可以转让的信用”,并且沿袭了凯恩斯关于“流动性(liquidity)”的讨论,把金融资产所包含的风险汇总为“流动性风险”。他的那篇开创了金融理论先河的文章开宗明义,认为“风险”就是人们对“流动性”的一种心态。这一学术传统所理解的金融风险包含两个基本要素:(1)一项金融资产需要用多长时间实现其下一次转让;(2)在给定时间内转让该项金融资产所必须承担的资产损失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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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的创始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James Tobin)坚持把“金融资产”定义为:“可以转让的信用”,并且沿袭了凯恩斯关于“流动性(liquidity)”的讨论,把金融资产所包含的风险汇总为“流动性风险”。他的那篇开创了金融理论先河的文章开宗明义,认为“风险”就是人们对“流动性”的一种心态。这一学术传统所理解的金融风险包含两个基本要素:(1)一项金融资产需要用多长时间实现其下一次转让;(2)在给定时间内转让该项金融资产所必须承担的资产损失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