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岁末,上海市委组织部联合上海国资办、上海市财政局,草拟了一份报告,内容是在上海部分国有企业试点推行一种名为“期股”的激励制约机制;激励制约的对象是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据随后媒体披露的内容,有关部门试图选择这样几种获得“期股”的途径: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的经营者,可在一定期限内用现金以约定的价格购买股份;经营者可以赊账、贴息或低息贷款的方式购买股份;经营者可获取特别奖励的股份。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者,每年可获得按年薪总额一定比例给予的特别奖励,但必须延期兑现,在任期内每年只能兑现10%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