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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没有欺诈的市场”

1999年10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曹海丽 张继伟

  面对业内认为创业板的规则过于严苛的批评,香港证监会和联交所坚持起步时一定要严,但也表示可以市场运行一段后再行调整。

  尽管在吸引企业上市时胸襟大敞、多多益善,香港证监会和联交所监管创业板市场时,却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原则:务求严格,不容欺诈。

  和其他二板市场一样,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规定较主板要宽松很多,最有诱惑力的当然是不设最低盈利要求:在主板上市的企业须达到前三年共5000万元(港币)的盈利,而挂牌创业板的企业完全可以不赚钱,只要公司显示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而且有明确的主业和可靠的前景。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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