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伟平
11月初,一纸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引起全社会对电力行业改革的再度关注。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69号文)明确指出,将“对已经开展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内容作必要的调整”。
调整是实质性的。这首先表现在改革主导权的易位上。69号文第一条明确指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由国家计委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由协调领导小组制订,报国务院审批。而此前一直由国家电力公司推进的“四步走”方案何去何从,一时成了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