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冰
根据1996年国务院48号文件,1997年1月正式成立的国家电力公司,甫一出生就引起了各界争议和广泛关注。实际上,争议早在其出生之前就已开始,之后也从未平息。
1998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在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中,电力部被撤销。当时,是否由国电公司接收全部遗产的问题曾在国务院引起激烈争论,这在电力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国家电力公司搞成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公司,如何处理竞争和垄断的关系?”据说有高层政府官员有过这样的疑虑。而作为与国家电力公司相对立的方案,以当时的五大区域集团为基础成立区域集团公司的建议就曾被业内一些专家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