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
在当今中国,“NGO”还不是一个被很多人知晓的名词。它的全称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意为“非政府组织”,指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愿者的组织。
西方社会学理论认为,当国家体系中的政府不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政府失灵)、市场体系中的企业又囿于利润动机不愿提供公共物品(市场失灵)时,NGO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在这种意义上,人们把NGO称为与政府和企业相平行的“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或者将其组成的整体叫做“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而现代社会正是一个市场、政府和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