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华薇
2002年11月13日上午,北京金融街金阳大厦七层会议室,中国证监会邀请的六家著名外国投资银行代表正在和上市公司部主管并购的副主任张新展开对话,主题是11月4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这个会议的内容本还包括对11月7日出台的QFII政策的意见征集,但与会者的兴趣明显倾向于前者。会议一直持续至午餐时分,投资银行家们的神色已从早晨的疑虑中渐渐舒展。下午,一位与会的投资银行家向本刊记者表示:我们现在要极力向客户介绍中国的这一重大开放政策,外资可以购买中国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而且还可以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这其中可能有巨大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