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咏
2002年12月23日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民法典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意味着踟躇了50余年的新中国民法典在2002年的寒冬岁末,突然间迈出了标志性的一步,一时间举国瞩目。
“记者都来了,外地记者都坐飞机赶过来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作为负责起草民法典的“民法起草工作小组”的九个成员之一,连日来对全国各地的记者应接不暇,但谈起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仍然兴致勃勃,“民法是私法体系的核心,乃至万法之基,按照中国政府确定的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2010年以前要形成一个与发展市场经济和建设法治国家相适应的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而民法典的完成正是这一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