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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股权买卖暗潮乍退

2003年01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使一度颇为热闹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骤然降温

  李箐

  孙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对照纸质版输入一段文字)还是要发起成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都再无空间。在此情形之下,股东们对所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整合便成急务。这也正是半年间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交易暗潮涌动的主因。

  虽然从始至今都没有采用过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行政发文的形式,“1+1政策”的有效性毋庸置疑。甚至对于监管基金行业的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来说,“1+1政策”的诞生日绝不是2002年7月。“控股一家、参股一家”的政策早在2001年五、六月后即已在实际中执行。证监会基金部官员称,从监管上讲,一家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控股或参股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带来关联交易或者利益输送,不利于监管;从市场化的角度看,“1+1”更是避免同业竞争的要求。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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