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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10年求法

2003年04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历经十年,且经多次修改,是一部基本成熟的法律草案,早已具备了出台的条件
 

  胡一帆

    4月6日,以国资委挂牌为标志,国资委正式启动运转。

  设立国资委只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步骤,更重要的是接下来如何规范运作。经济学界和法学界专家们的普遍看法是:下一步的改革应当“先定规后行动”,尽快出台国有资产法,使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鉴于制定法律比较复杂,也较费时,可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如国有资产暂行条例等,以利于指导国企改革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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