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政经 > 正文

一个八旬老翁的收容

2003年07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6月24日,曾因2000年5月收容遣送八旬老人而成为被告之一的深圳市收容遣送站,摘下了“深圳市收容遣送创始站”的牌子,即将改为深圳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与此同时,深圳市中院下发了以“深圳市收容遣送站”和深圳上林派出所为被告的“八旬老人被收容”一案的判决书,判决书称,撤消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确认两被告行为违法;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餐费、交通费用等8977元;不支付原告要求的3万元精神赔偿等。

  出门散步忘带证件被收容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