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敏
“孙大午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有人说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但如果这就是最后结局,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双输”,因为不管是金融当局还是孙大午本人,都还是没有找到解决大午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办法。
山穷水尽之时,其实尚有柳暗花明之路。这就是走直接融资的路径,换句话说,孙大午的乡亲们不是以贷款、而是以参股投资的方式给企业融资。
首先这种参股投资的方式是合理的。认真分析起来,徐水的乡亲们给孙大午的钱是冒着极大风险的。举例来说,孙大午的投资方式是很奇特的,他借大量的钱来投资收益很低的学校。拿自己的利润去办公益事业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拿借款来投资,就很值得商榷。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这种风险很大。对于他所做的其他一些投资,由于农产品加工市场变化很快,每年因市场的原因倒闭的企业就不在少数。看似孙大午有借有还,随时提取的存款方式很保险,但实际上,借钱给他的乡亲们所冒的风险比把钱存在银行的风险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