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超 任波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简称“央产房”)国庆之后可以上市买卖的消息,让在一大机关工作的张女士和她已经退休的母亲格外开心。母女俩各有一套央产房,虽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老房子,但地段好,加上小区环境有安全保障,张女士满心以为这样的房子能卖个好价钱。
可张女士没有料到,她几次查询,发现她的单位一直没有到“在京中央单位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建立有关的住房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央产房上市的前提是原产权单位已经建立住房档案,该档案不但应记录职工住房的基本情况,还需真实反映出该住房是否超标、是否适合上市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