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政经 > 正文

谁向王雪冰行贿?

2003年12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5块手表、40万元、12年徒刑

  康伟平

  前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终于在2003年岁末之时得知自己的命运。2002年,震动中美两国银行监管层的中国银行美国纽约分行案案发,王因此下马,在近两年之后,于12月10日,以“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法庭认定的王雪冰犯罪事实,据新华社同日一则简短的消息称,系“在1993年至2001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