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阳 吴小亮
“用奖金福利等种种名目将国有资产私分给职工,这种集体私分现象在国有企业相当普遍,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巨大黑洞。”粤海铁路公司领导层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宣判后,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有关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
仅就近三年国家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做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即可看出这一黑洞之触目惊心——
2000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以给职工发放股权的方式,私分国家、集体资金968万元;原青岛动检局和山东商检局在“三检合一”机构改革期间,巧立30多种名目,滥发钱物达4677万元;广东石油企业集团公司下属某加油站通过做假账,瓜分27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