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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法》框架初显

2004年02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制定《紧急状态法》与其说是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危机,毋宁说是为了确保最危险的时候仍然是法治的天下

  麦维

  《紧急状态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规划。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上周向本刊记者透露,由他执笔的清华专家建议草案已经完成,将于下月底正式呈交国务院法制办。

  《紧急状态法》是去年年中被列入国务院2004年立法项目的。2003年11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上海市法制办分别接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着手起草立法草案。

  在去年12月22日对外公布的中共中央“修宪建议案”中,“紧急状态”替代了“戒严”。该建议案还对紧急状态下的决策权作出三条规定,即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国务院的决定权以及国家主席的宣布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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