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
赋税的合法性及立宪原理,是一个早就该提上日程、却因其艰难而被延宕至今才提出来讨论的议题。任何时刻,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应当忘记美国“独立战争”的起因。惟其如此,现代社会的赋税问题才被称为统治者合法性基础的“试金石”。
赋税公平问题之不易论述,是因为赋税是现代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故而讨论赋税公平问题,首先就要讨论现代国家自身的“合目的”性。从道德哲学的层面,略去冗长论述,我们假设国家的存在确实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共识,所谓“legitimacy”——又译作“合法性”,故而可以直接下降到政治哲学的层面。若我们进一步假设国家已经获得了法律的合法性,所谓“legality”——又译作“合法律性”,那么,在宪法层面,我们可以讨论政府及其收入来源的合法性与合法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