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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入世”的修法之举

2004年04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新《对外贸易法》改变了原法的一些滞后规定,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适应了世界贸易新格局的需要,与经济全球化的潮流相一致

  沈四宝 王秉乾

  2003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了8500多亿美元,比2002年净增了2300亿美元,增长37.1%,进口和出口双双突破了4000亿美元大关,国民经济对外贸的依存度已经高达60%左右。与此相对应,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四大贸易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994年颁布实施《对外贸易法》逐渐显露出不符合外贸发展方向的一些滞后和疏漏。因此,4月6日人大表决通过的新《对外贸易法》对已经实施10年之久的原《对外贸易法》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新扩充了三章内容,增加了26个条款,同时也修改了多个原有条款。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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