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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突破

2004年06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破产法》草案,终于将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破产全面纳入了调整范围

  段宏庆

  本刊记者从全国人大财经委获悉,如无意外,在6月底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常务会议上,《破产法》草案将正式提交审议。一般情况下,中国法律(草案)的出台至少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所以,如果此次能够顺利进行“一读”,《破产法》的立法进程就会大大加快,肯定能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快的话甚至明年就能正式出台。

  此前,2004年5月1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湖南长沙召开了《破产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前最后一次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次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的态度非常明确:《破产法》要尽快出台。“破产法是确立市场经济基础的一个关键性法律”,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铁映在研讨会上指出《破产法》要争取尽快出台,而不要苛求立法一步到位,解决所有问题。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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