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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地位”之辩

2004年06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通过获得欧盟和美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来解决反倾销中价格可比性问题,是否有些舍近求远?

  楼夷 李琰

  近两个月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成为中国对外贸易领域的最热门话题:4至5月,新西兰、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相继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6月初,美国商务部召开听证会;6月底,欧盟行将推出评估报告。

  虽然国内媒体一度对此兴致勃勃,相当乐观,但深谙世贸规则和贸易实践的专家们已经意识到,旨在解决反倾销问题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之路实际上关山重重,绝非坦途。

  反倾销之需

  寻求他国承认自己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国际关系中素无前例。中国能有此举,概因中国企业反倾销之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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