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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推敲“南都案”

2004年08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对“南都案”定罪根据的质疑收藏

  自去年7月下旬起,特别是2004年1月逮捕被告人以来,围绕《南方都市报》案,法律界以及公众舆论发生了非常激烈的争论。

  根据我的观察,本案实际上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在这里,囿于文章的旨趣和篇幅,我仅就定罪量刑方面的法律专业性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看法。

  据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6月7日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只是对量刑略有减轻,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8年。我不得不指出,这仍属于重判。这项审判结果是很不公正、很不妥当的,应该予以批评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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