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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权力·自由

2004年10月04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城市化,意味着既有权利格局的演变,让尽可能广泛的市民群体——城里人和乡下人——参与公共决策过程,是实现最不坏的权利格局演变的最好途径
 

  汪丁丁

  1944年1月,第二次世界大战正打得火热,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们的老师,弗兰克•奈特在《伦理学》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作为“书评”,这文章的超长篇幅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引述一下奈特在第三节“政治哲学”里表述的三项重要看法:每一个人,甚至动物,只要具有一定的意识和智力,就总会拥有一些自由。然而,这自由因权力的限制而受到了限制;(2)每一个人都欲求比已有更多的自由与权力,并欲求把这些自由与权力当做自己的权利,从而将其转化为他人的义务。也因此,任何权利都是关于自由与权力的权利,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3)每一人类群体,或多或少都是“制度的”——这些制度部分地由“历史资料”界定,部分地由“法律权威”界定(F. H. Knight,1944,"the rights of man and natural law", "Ethics" vol.54,no.2,pp.12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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