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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不是霸权

2004年12月13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其实是运用权力操纵社会博弈以达成仅仅有利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均衡
 

  汪丁丁

  今天,当中国打算履行它在WTO的各项义务时,重温经济学关于适度保护知识产权的原理,显得格外重要。

  知识之所以需要人为地建构财产权利并由政府予以保护,众所周知的理由如下:

  (1)发现知识,这是一种相当昂贵的生产活动。如果无人分摊知识生产的费用,社会的知识存量就将枯竭;

  (2)已经发现了的知识,其消费活动具有强烈的规模经济效应,即消费同一项知识的人数越多,由于知识消费的“非排他性”,该项知识为社会带来的收益就越大。建立了知识产权,经济学家更关注的,是具备了法律形式的知识产权在现实世界里的维护费用是否太高。因此,上述众所周知的知识产权的理由,还必须补充以知识产权实践的众所周知的经验;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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