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红晓
2004年12月25日至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一部旨在统一规范国家各级公务员管理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被提交首次审议。
这是中国首部针对公务员的立法,涉及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职务职级、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位聘任、职务升降、奖励、纪律与处分、工资保险福利、培训、交流、回避、退休、申诉控告等。
此前的1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并决定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1949年以来《公务员法》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