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丽
3月16日上午9点,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认定起诉书里的所有内容;同时,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鉴于被告自首、赃款全部退回的事实,依法判处毕玉玺死刑,缓期执行。
“这算是给毕玉玺留了一条活路。”毕的辩护律师天平律师事务所原伟说。
这是一次进展顺利、没有争议的审判。一周前的3月9日,毕玉玺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交的起诉书,指控毕玉玺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100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