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重恩
土地制度的基本矛盾
在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中,土地交易至少有三类不同的价格:一种是土地“农转非”时政府支付给农民的价格;另一种是商业用地,包括商业、服务、金融、旅游等建设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简称“招拍挂”)形成的价格;还有一种是非经营用地(包括工业、仓储、交通等用地)通过“协议出让”的价格。三种价格有天壤之别,没有统一的土地市场可言。
土地价格的严重扭曲必然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更重要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农转非”给相关政府部门带来的巨大利益必然引致腐败,甚至出现强制农民出卖土地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也加剧了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