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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京警察命案面面观

2005年05月30日 19:53 来源于 caijing
要维护警察的职业自尊,消除行使国家暴力时的心理阴暗面,扭转公安部门的风气,就不得不充分重视强制的正当性、合法性,为此应该按照程序公正的原则对裁量权进行充分的限制

  季卫东

  晋警与京警之间的冲突命案发生后,全国舆论哗然,但几乎听不到对枉死者的同情之声。不难看出,民众对死者的冷漠和批评,暗含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重大危机,即身负维护公共安全的公权力,已经严重异化和失控,以至于失去了民众的基本信赖。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改善这一局面,公权力势必会失去其正当性基础,只能依凭暴力维护其统治。而整个社会也将会在丛林化和无序化的泥潭里沉沦下去。

  然而,无论对警察的丑行如何不满甚至于憎恶,古今中外所有国家都不可能废除警察制度。通过公共权力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乃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必要手段。在目前如同高压锅的氛围里,片面采取针对警方的霹雳手段,效果也未必好,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各种社会矛盾,以致无从收拾。因此,有必要在对触犯条规的警察严惩不贷的同时,冷静地分析涉及公安部门的各种丑陋现象的缘由、背景以及深层动机,探讨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的制度化办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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