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罪案 > 正文

国家私营化的“怪味豆”

2005年08月22日 20:29 来源于 caijing
余斌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利用公权力受贿征税,然后在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内,由他自主进行税制外的分红。他一个人承担了类似国家的不同角色,等于一个官员就构成了一个拟人化的国家,国家职能变相私营化,或者国家本身的非正式私有化

  季卫东

  对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受贿扶贫”案,终审法院近日作出了维持有罪原判的裁定,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从刑事诉讼规则的角度来推敲此案,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质疑的地方。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深谙这样的道理:“私义行则乱”(《韩非•饰邪))、“人心之多私,而以法为公”(陈亮语)。不言而喻,即便是被告确实有以赃款行善事的私人义举,也只能作为量刑时减轻惩罚的参考材料,但无法改变确定罪名的法理根据。然而,民众对此案的不同反应,应该会让有关当局五味杂陈,如同品味一颗“怪味豆”。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