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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绕不过去的前提

2005年09月05日 23:05 来源于 caijing
国企改革实践中的两个病灶是,第一没有建立有效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体制;第二没有真正改变政企关系,触动内部人利益

  陈清泰

  大型国有企业改革的出路,概括地讲就是加快股权多元化的改制,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向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集中。但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建立有效国有产权委托代理体制。

  实际上,国有企业改革要解决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这两大问题的思路,上世纪90年代已经清晰。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就大力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7年“十五大”后,就积极开展“抓大放小”、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但“试点”甚至上市后,大多没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少企业很快就面临“二次改制”的任务;“调整”往往伴随着分配不公和国有产权流失,并很快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无论是“试点”还是“调整”都没有完全取得预期的效果。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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