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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杀人该当何罪?

2005年09月19日 10:18 来源于 caijing

  汪海明

  王斌余“激愤行凶”

  现年28岁的王斌余,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17岁时,王斌余开始外出打工。

  2003年下半年,王斌余来到了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的一个工地,包工头吴新国是工地负责人。今年5月,王斌余因家里急需用钱,加上他不打算干下去了,就找到包工头想要回所欠的工钱,未果。他先后找到劳动部门和法院,也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5月11日夜,王斌余和弟弟来到吴新国的住处索要生活费。吴新国不肯开门,却打电话给附近水果店里的手下领工吴华,正好王的工友苏志刚也在,就先行过来劝解。随后,苏志刚的父亲苏文才、妹夫吴华、妹妹苏香兰相继闻声而来。在劝解中,双方发生争吵,苏文才打了王斌余一个耳光,王斌余暴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吴华捅了一刀。接着其他三人相继被捅倒。吴新国的妻子扶着被捅伤的苏志刚蹲在墙根处,也被王斌余用刀捅成重伤。吴新国从隔壁小店里打110报警出来,被王斌余发现后狂奔,王持刀相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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