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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件是全局性大事件

2005年11月28日 21:58 来源于 caijing
与前年SARS危机、当前禽流感威胁一样,全局性大事件绝难大事化小,因此最忌“大题小作”

  胡舒立

  与前年SARS危机、当前禽流感威胁一样,全局性大事件绝难大事化小,因此最忌“大题小作”

  11月13日因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引发的松花江水污染,已被定性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目前,由事件引起的对于透明度、公开性的呼吁是普遍的,而我们认为,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当局如何对待和处理涉及环境污染的重大事件。

  从24日新闻发布会等官方消息获知,此一环境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政府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国家环保总局也有行动。但事故通知黑龙江省政府是在五天之后的11月18日。前期应急工作主要由地处污染上游的吉林省政府主导,国家环保总局进行评估和建议;消息通报黑省后,环保总局也在致力于两省间的协调。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如国家水利部、建设部,在22日以后方始参与此事;知会邻国政府俄罗斯也是在22日。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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