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秩序原理的本质在于个人承包责任制。因此,各级官员在面对需要承担责任的恶性事件时,条件反射性动作往往是把一切都“包”起来,欺上瞒下。
这次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后的事态也不例外。尽管烟火冲天、污水滔天,尽管事关几百万沿江居民的生死,居然还是有人敢于统一口径,公开宣称没有污染,其自保之“勇”与智识之“愚”,确实让我们叹服!
现在,国务院已成立专门处理这起爆炸事故和水污染的调查小组,有关组织和个人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有些人也许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这似乎是处理这种重大事故的惯例。但在这场影响广泛的灾难性事故中,利益受损的普通老百姓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能获得何种补偿,更令人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