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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宪审查制度起步

2005年12月26日 08:52 来源于 caijing
刚刚修订的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向建立违宪审查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前路依然山重水复

  吴小亮 叶逗逗

  12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0次委员长会议完成了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下称《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修订,并通过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修订后的《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公民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的,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接收、登记,并进行研究;必要时,报秘书长批准后,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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