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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证券破产

2006年02月06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央行总计为大鹏证券清算提供了超过19亿元的再贷款。在大鹏证券进入司法破产程序后,央行只能以普通债权人身份,与其他债权人一起按照比例分配

  于宁 季敏华

  2006年1月24日,大鹏证券被深圳市中级法院判令破产还债,成为继大连证券、佳木斯证券之后第三家进入破产程序的券商。

  就在一年前的这一天,这家券商因挪用巨额客户保证金而被中国证监会责令关闭。在随后的行政清算中,大鹏证券被证实挪用了高达96.5%的客户保证金,缺口达15.23亿元。两个月后,负责清算的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揭示:截至2005年1月14日被托管时,大鹏证券总资产为32.35亿元,总负债为60.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7.78亿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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