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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立信应有时

2006年04月03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一种法治的民情在茁壮生长,这种新的民情,为司法制度乃至整个权力体制的重构提供了土壤

  季卫东

  《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能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商鞅以南门立信木的幽默方式,确立了先秦法治的威严。这段历史故事,2300多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在某种意义上,可不妨认为正是“南门立信”一举,奠定了秦国变革自强和统合天下等辉煌伟业之根基。

  至20世纪末,中华民族再次面临变革自强和统合天下的大转型,几经跌宕挫折后,这十年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渐次响彻云霄。但现实中我们看到的,也时有一而再、再而三的反例——或是有法不依的失信,或是朝令夕改的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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