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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定价酝酿新规

2006年04月17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政府监管部门将调整或替代了此前关于“国有股转让定价不低于净资产”的思维模式,但由于定价估值所依赖的合理性基础远未臻完善,与之伴生的道德和非道德风险恐仍难以约束

  张宇哲

  国有资产的转让交易价格问题,始终是市场争议的焦点;定价是否公允,一段时间以来更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议。

  本刊记者近日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即将出台一份有关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问题的文件(下称“通知”),强制性要求企业整体价值的资产评估不能只采用成本法一种方法,如采用成本法必须以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

  目前资产评估界常用的定价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成本法”、“现值法”和“市场法”。此前,评估机构多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评估企业的每一项资产(包括负债),然后通过将各单项资产的价值加总并扣减负债得到企业的价值,并以此作为定价基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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