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罪案 > 正文

律师收费:政府管制还是行业自律?

2006年05月01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规范律师收费要避免地方指导价以及行政处罚成为不合理“紧箍咒”,否则律师自律等理念难以落实,消除司法体制的地方主义流弊也将面临更大的阻力

  季卫东

  美国盛产律师,难免也出产许多关于律师的笑话——多半是针砭辩护人强词夺理以及向客户巧取豪夺服务报酬的劣迹。例如在纽约州,流行这样的讽喻小品:一名律师去世后,腾云驾雾来到天堂门前。报到处的职员问了他的姓名后,又问阳间寿命,回答是花甲六十。职员脸色一变,喝道:“撒谎!根据这个姓名下历年活动的时间记录,您活了101岁。说假话,要被罚,你必须立即下地狱去!”这里嘲弄的是,在律师楼最常见的计时收费制下,有太多的虚报和重复计算。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