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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反腐“第一案”

2006年05月01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李荣兴案涉及金额之巨,已成为石油石化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的典型案例
 

  田启林

  4月12日上午9点,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三楼审判庭内,300多个旁听位已是座无虚席——原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406.SZ,下称石油大明)副董事长兼总裁李荣兴等人特大贪污、受贿案,在此公开开庭审理。

  现年53岁的李荣兴于2004年6月被中石化集团纪委予以“双规”,2005年年初移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进行侦查。同年2月4日,李荣兴被刑事拘留,2月17日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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