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红晓
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开始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2月和4月的两次审议,“草案”已臻于完善。
“各方面意见相对比较一致,如无意外,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审议,有望表决通过。”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一位官员对本刊表示。
中国现行《义务教育法》制定于20年前。原法不分章节,只有18条,共计1800余字。
此次交付三读的“草案”共八章63条,总字数7000余字,内容与规模都大大拓展。无论从整体结构还是条款内容看,几乎是重修一部法律。(参见本刊2004年第20期“重修《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