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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守的底线

2006年07月24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底线,但如果缺乏制度和道德的约束,这个底线就会从内部被突破

  季卫东

  近来国内又产生了一起史无前例、耸人听闻的奇案: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因涉嫌单位受贿,不久前遭到刑事公诉——法院居然也犯法?

  不言而喻,这样的官司实在不好打。谁来判?现在的实际做法是普通法院审专门法院。但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原则上人民法院是作为整体而存在的,并没有承认各类法院、各个法官的独立地位。以这样的制度条件为背景,怎么判?能判得公平吗?再说,如果被判有罪挨罚了,以后这家有前科的法院还有资格去判断别人是否犯法吗?这些问题不想清楚,就根本无法把审理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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